師父:
您好。抱歉打擾您。在聽講課過程中,有一個沒有明白的問題想請教:
在錄音的第23分種至27分鐘,您提出這樣一個觀點:我們所認識的東西,并非外在的客觀存在,而是我們認識本身所呈現的一種內在的影像。當時您以兩個論據直接否認了物質的存在性:1、刺激大腦特定部位可產生與認識外在時相同的覺知;2、如同從未從夢中醒來,無法判斷是夢是真(我理解您說這個夢是建立在兩個未知的基礎上,第一,我們對六根六識對六境以外的未知;第二,對死后到生前整個過程的未知)。在30分的時候,您又說道:無論是否有一個客觀的基礎,但是就我們所看到的所認識到的,實際上是存在于我們認識之中的一種呈現。我十分贊同這個觀點,自已也有所驗證,但我不能理解您先前所講的,物質并不是客觀存在的。在后來你舉到一個例子,我也相當迷惑,你說不同道的眾生面對恒河水有不同的覺知。我認為這個例子也只能證實您30分鐘時所提的那個觀點,卻恰恰證偽您23分到27分所說的觀點。不管六道眾生面對的恒河水究竟是什么,究竟產生了什么認知,他們都必定有一個對境,而這個對境是不存在的么?這只能說明我們的認識是虛妄的,而非物質是不存在的。我徹底凌亂了,我是不是悟性太差了???我該怎么理解???
您好!
“物質并非實存”,這個命題應當這樣來理解:首先,我們應當理解什么是物質?我們如何確認我們理解中的物質的存在性?我們一般人理解中的物質(實際上是具體事物),是借助概念的定義和規定性,所限定的存在。比如蘋果(從牛頓到IPAD,蘋果的身影無處不在,所以我也借用它來舉例:) ),我們借助“蘋果”這個概念來理解這個事物,而概念的本身就對它形成諸多限定,這個限定和定義的過程,其實也是高度抽象舍相的過程。(因為實際上,我們面前水果盤里的這個事物,如果要把它的所有功用表現、性質、狀態等等說清楚的話,那么我們需要無窮的語言來進行定義,而一旦我們真的這么做的話,也就意味著這樣的一種定義活動徹底失敗——事物竟是無法言說的?。┮虼?,“蘋果”是“蘋果”而非“非蘋果”,它的獨立于其它一切“非蘋果”的所謂客觀實存性躍然而出。至此,我們可以發現,我們理解中的事物的客觀實存,實際上是意識運用概念進行思維(分別)的結果。
所以,我們現在探討的“物質(或更確切說事物)的實存”,實際上是分析反思我們的這種思維本身是否恰當。透過這種觀察和反省,我們開始逐步認識到我們認識本身所存在的問題:我們把認識自身內的對象,透過意言分別,使它外化為外部的存在。而這種思維和認識是錯誤的。這種錯誤我們可以通過止觀(或一般意義上說的直觀也可以)來認識到。這是在“就我們所看到的所認識到的,實際上是存在于我們認識之中的一種呈現”這個觀點的基礎上來認識到的。
因此事實上,所謂的認識外的客觀實存,實際上并非我們討論的問題。因為,在我們現有的認識模式下來探討這個問題是無效兼且無意義的,因為認識外的存在時我們無法親證的。正如我們無法在沒有視覺的情況下談論顏色一樣。(我所說的盲童困境,也有這方面的意義。)只有在智慧顯現生起之后,真實實事才是被現證和親證的。因此,對“外在物質是否存在”這一問題不應迷惑,正確的做法是懸擱(就像現象學所作的那樣)。我們對此應重溫并且努力思考佛陀在“十四無記”問題上所保持的尊貴的緘默,因為這些問題都會試圖帶我們走上歧途,去為并不存在或者沒有意義的問題空耗精力和時間。
我們透過認識認識一切。因此首要的而且是關鍵的任務,是澄清自身的認識,認識到認識本身的真相,將認識從煩惱障和所知障中解放出來,這樣才有可能建立舍染趨凈的道德自律、同時又覺醒正知的圣潔生活。
因此,我們舉例夢境,或者六趣所見不同,不是要否定外在是實存(這個意義上的實存需要懸擱),我們既不能因此說它存在,也不能說不存在,這個討論本身就沒有意義。我們借助這些例子,真正要否定的是,我們將自身認識內的對象,外化為我們用意言分別所確立的事物自性的實存性。就像我們否定夢中的蘋果,并非實外在的真實蘋果一樣。僅此而已。我們僅就認識自身的澄清而努力。
以上回答,不知可否解決您的問題,如有疑問,再當討論。
最后,謹就未能及時回復向您致歉。